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办公楼一宗的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9月9日10时至2023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机构名称: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办公楼。

起拍价:10424000元,保证金:13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评估价值:18600100元

标的物名称: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厂区综合车间、办公楼B区

不动产证号:(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3008490号)

所有人: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

标的物名称: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综合楼

不动产证号:(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3010960号)

所有人: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

标的物名称: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土地

不动产证号:(济宁国用(2009)第0811090061号)

所有人: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来自于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6772310  孙法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五、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5、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若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的七日内缴纳,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0811执恢672号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办公楼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号:3112510043290017414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3030。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7-6772310 孙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9853163358

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3030。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枫杨路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