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五常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831日10时至20239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五常市五常镇文化路39号金水家园小区高层1-3层房产一处,建筑面积1184.49平方米房产一处。

评估价:5483004.00元,起拍价:439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提示:网络司法变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8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0451-56657325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本院不负责腾退,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变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五常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239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9558853500018822580(户名:五常市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支行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重要提示: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045156657325

咨询电话:045156657325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 612 1717-3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

网址: 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五常市人民法院

2023810